四、加入WTO之后面临的新形势及新问题
1、加入WTO之后对国产避孕套的生产会不会形成冲击?女性避孕套
我认为加入WTO对国产避孕套不会形成太大的冲击。其理由根据如下:
一是国家对已婚育龄夫妇实行避孕药具免费发放的政策,国家计生委对避孕套进行政府采购的方式及每年收购10多亿只的数量,保证了国产避孕套生产企业的基本生存条件(注:我国未签署《WTO协议》附件4“诸边贸易协议”中的《政府采购协议》,因此,国外企业不能参加我国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是国产避孕套生产行业经过四十多年的风风雨雨,在生产技术、销售价格和特定市场方面已经形成了自己的特点和优势,市场的旺盛需求、低廉的价格和已形成的避孕套市场销售网络拓宽了企业的 生存空间;
三是部分有实力的企业,在站稳国内市场的同时,将眼光移向国际市场,并已形成有规模的出口。
因此,笔者认为“入世”不会对避孕套生产行业造成太大的冲击和影响。
2、“入世”之后,我国现行有关政策将不得不进行调整。
一是避孕套作为零关税的产品,入世之后,中国对进口避孕套征收临时关税的政策已不能继续维持。在2002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中,已取消了对避孕套征收的暂定关税。
二是对进口避孕套和国产避孕套采取不同的标准进行质量检测,在入世之后是肯定行不通的,不能再继续执行,因为这直接违背了WTO国民待遇的原则。根据WTO国民待遇原则:“进口产品进入本国时必须通过某种测试,而对同类国产品却无此规定”系违反本原则的行为。 情趣避孕套
上述政策的调整和实施,将会对我国的避孕套市场造成一定的影响和冲击。这里有正面的影响,也会有负面的影响,但无论如何,影响的正负、大小都不容忽视。
3、国家将对避孕套等产品实施强制性认证。
针对我国加入WTO之后国外部分企业和产品将无障碍进入中国市场,为了增强国内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完善和规范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切实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根据国家产品安全质量许可、产品质量认证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制订、颁布了我国《强制性认证管理规定》。乳胶避孕套产品列入了“第一批实施强制性认证的产品目录”。
强制性认证工作从2002年5月1日起受理申请。自2003年5月1日起,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产品不得出厂、进口、销售。实施强制性认证的产品标准,将参照同类产品的国际标准。
对避孕套实施强制性认证,抬高了国外同类产品进口的门槛,同时对国内避孕套生产企业也是一次触动,不进则退,优胜劣汰。国产避孕套生产企业将在这新的一轮市场竞争中,经受一次真正的洗礼。 避孕套品牌
五、建议
为了应对新形势和解决上述问题,我们必须采取相对应的措施。为此,特提出建议如下:
1、抓紧修改避孕套国家标准。
为了避免入世后的被动,有关部门应抓紧修改避孕套国家标准GB 7544-1999,使之尽快与国际标准接轨,使我国对进口避孕套检测按国际标准的作法合法化。这不仅可以合法的抬高进口避孕套质量,保护中国消费者的利益,同时也可以促进国产避孕套生产质量的提高,促进国内避孕套生产行业的优胜劣汰和资源优化组合,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
2、加强对避孕套产品的注册管理和质量监督。 安全套品牌
建议加强对避孕套生产企业的注册管理,可考虑将避孕套生产企业的注册由省调整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进口避孕套的注册应参照进口药品的管理,严格审查进口避孕套生产国有关当局签发的批准避孕套生产、销售、出口以及符合ISO 9000系列体系的证明文件、执行的质量标准、生产国权威检测机构对出口避孕套批次的质量检测报告等,并必须持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承认的避孕套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的进口避孕套批次的质量检测报告或已通过强制性认证的标识,方能予以注册登记。对已注册登记的进口避孕套品牌,建议实行每批检测的政策。
经营进口避孕套的企业必须严格核对上述证明文件与质量检测报告,不符合要求的不得经销。市场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进口避孕套的市场管理。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进口避孕套的质量监督和检测,必要时向社会公布质量抽查报告。
3、继续加强对进口避孕套的报关审验与监管。
海关在加强对避孕套的审查与检管之后,曾查获多起国产避孕套出口之后又假冒国外产品转进口的事件。因此,应继续加强对进口避孕套的报关审核,特别是原产地证明,必要时进行查验货物。另外,建议将避孕套的进出口单位由重量制改为数量单位,以便与国际通行作法接轨。 避孕套的用法
4、抓紧制定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条例或办法。
避孕套和计划生育药具作为特殊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在供应、发放、管理、进口、税收等等方面有特殊的政策,涉及财政、药监、卫生、化工、质监、工商、税务、海关和计划生育等有关部门。因此,应抓紧计划生育药具条例或办法的起草、制定工作,以指导计划生育药具产品的生产、供应、进口和管理等,为其提供依法管理的法律依据。






